在基本构思及目标形象确定之后,就可进入商标、标志等的设计制作阶段。其中首要的工作是决定设计的目标。例如决定要设计“男性、强有力”的商标、标志,在设计中就不能偏离这个目标,也不能中途随意改变这个目标。由此可以说设计目标的制定是防止CI计划失败的有效措施之一。
北京VI设计目标有形象方面的和使用方面的。前者主要从企业实际出发,选择采用对企业发展最有效的形象。一般来说,其主要用语应有一流的评价度、信赖度及知名度等。后者设计中主要考虑下列要素:
应该差异性,即要与同行业的其他单位在形象和题材等方面有明显的差别。
应有视认性,即从远处看或从近处看都不会出现误解,甚至在电视屏幕上或从高速公路上观看,效果也佳。
具有记忆性,即能给人较为深刻的印象。
便于放大或缩小,即置于大型广告塔上,或者放到微型产品上,都具有清晰的视觉效果。
具有再现性,即用于大型招牌等场合处易于再现,其制作又不过于复杂。
色彩、组合或负片表现效果良好。
北京VI设计此应做好设计制作的委托准备。这一工作可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决定基本要素,第二进行组合。即首先完成商标、标志及组合字体等基本要素的设计,然后决定在实际使用的物品上各种相互组合的使用标准。基本要素包括:
①应有差异性,即要与问行业的其他单位在形象和题材等方固有明显的差别。
⑦应有视认性,即从远处看或从近处看都不会出现误解,甚至在电视屏幕上或从高速公路上观看,效果也佳。
③具有记忆性,即能给人较为深刻的印象。
④便于放大或缩小,即置于大型广告塔上,或放到微型产品上果。
⑤具有再现性.即用于大型招牌等场合处易于再现,其制作又不过于复杂。
⑥色彩、组合或负片表现时效果良好。
免费咨询热线:
400-888-4114
服务咨询热线:
010-85368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