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篇文章重点讨论平面设计的美学原理,平面构成作为现代设计教育的重要基础课程,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培养我们练就一双感受形式美的眼睛。为此,它一直沿着艺术的表现与美感的原理这两条主线,把我们带入一个视觉感知和心理体验的新境界。风火锐意标志设计公司总结的平面设计的美学原理如下:
如前所述,平面构成的造型特征是贯穿于作品产生的过程之中的,因此,其形态要素是在超越自然的艺术表现中人为地加以塑造而成,诚如阿恩海姆在他的《艺术与视知觉》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视觉形象永远不是对于感性材料的机械复制,而是对现实的一种创造性把握。它把握到的形象是含有丰富的想象性、创造性、敏锐性的美的形象。观看世界的活动被证明是外部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与观看者的本性之间的相互作用。平面构成正是设计家们避开事物,通过对艺术语言的理解,真正从事物的本质特征上把握到的一种表现方式。正因为这样,平面构成设计所反映出来的视觉现象愈加表明了它们与现代艺术(尤其绘画艺术)在界域上的模糊性。反过来说,出自设计家之手的单纯的平面设计构成作品从某种意义上有理由被我们作为纯粹的艺术作品来欣赏。
除了艺术表现这一主线之外,平面设计构成始终把美感原理的显现作为设计中的核心。我们知道,对于任何一件艺术品的创造,都必须步入三大层次,即技法层次、创作层次和原理层次。技法层次是形成作品的第一层次,它那精湛的技巧为作品的审美效果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第二个层次是创作层次,这一层次包括作品的选材、构思、构图、造型、色彩、结构等程序的安排与表现过程的实现;第三个层次是视觉美感的原理层次,这一层次最能体现作者在作品表现深度上的挖掘能力,并可看出作者从美学高度如何去把握作品的形式美感及其风格特征。三大层次缺一不可。然而,严格说来,若要作品的艺术质量及其美感价值得到明显提高,只有从表现原理的深层次上去把握其整体格调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我们的设计愿望。
平面构成的美感原理集中表现在平面形态要素在二维空间状态下相互构成的对称与平衡之中。可以说对称与平衡是平面构成设计过程中最基本的两大原理。基于这样的原理,一切与之相关的表现法则都可以被我们纳入到这一核心原理之中。例如韵律与节奏、渐变与突变、单体与衍化、分割与比例、分解与重构、无理与错视、综合与统觉这些平面构成的形式法则均可以此原理进行审美感知的整体检测。换言之,以上提及的所有法则均可作为对称与平衡这两大核心原理的派生对象。
无论是对称还是平衡,它们通过形式的构合将之在视觉上形成的“分裂”状态使我们的知觉得到认可,进而以两种审美愉悦的表达方式向我们的内心述说出作品“故事”的内涵。因此,源于平面设计构成的上述两大核心般的美学原理同样是以有限的形态在可变的构成形式中为我们的审美心理演绎出无限的表现可能。
我们知道,平面设计构成在一般情况下是以纯理性的几何形式向我们的视觉作出表现的。然而,在其构成的因素和条件中,并不排斥具象成分的介入,从而在较多理性的成分中也必然可以融入富于艺术审美的感情成分,使作品达到更丰富的表现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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