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作为一种价值判断的主体性活功,它体现为人对于价值客体的态度。主体的差异构成了价值判断的不同评价结果,通常情况下,这个结果呈现出肯定或否定的两极状态。
评价标准既来源于客体的客观价值标准,更取决于现实条件的制约。作为一种价值规范,它所反映的价值标准以及主体的需要和利益,使其具有主观的形式和客观的内容的二重性。有这二者的关系中,主观的随意性最终会通过客观的价值标准得到纠正。
个人设计审美评价是由社会成员个人在个别分散的情况下做出的,它停留在人感性思维的水平上,直接反映物质的社会效果,是构成社会评价的基础环节。个人设计审美评价具体地反映了个体人的审美观念和经验,其结果往往受到了他的个人审美标准的左右,同时也存在着比较丰富的个性特征。
社会舆论评价是通过各种大众传播媒介而反映的具有代表性的设计审美评价.是社会评价的主要形式。它是在综合每个人评价的基础上。具有普遍性、代表性和引导性的评价。 在设计实践过程中,设计审美评价内容的取得常常需要设计者从不同的层次提取丰富的实际资料用以指导对审美价值的创造。这个过程是调查研究的过程,也是提炼创造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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