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手法的矛盾设定。表现手法是包装设计具象三要素之一,是实现包装设计的媒介。作品中有的采用一种表现手法单一地完成画面,有的采用两种表现手法对比完成画面,有的采用三种甚至更多种表现手法完成画面。除了单一表现手法外,只要表现方式不同,则画面的实现就会产生矛盾,这种矛盾是使画面表现丰富多彩、跳跃活泼的因素之一,只是根据不同主题内涵的要求,应设定不同的表现手法与之相呼应。一般来说,单一表现手法较为孤立、严肃、冷漠、简洁、直观、淡雅等,多重表现手法较为活跃、强烈、丰富、跳跃,这就需要根据所表现的不同主题来设定不同的表现手法。例如,若设计化妆品的商业包装,表现手法就应较为直观、雅致,适合采用单一或较少种类的表现手法;若设计摇滚音乐会或文化传承包装,则以采用浓重、具有力量感、跳跃、丰富的多种表现手法为宜。但表现手法的设定不是区别画面形式感、设计感的方法,而是通过设定不同的表现手法增强画面的艺术表现力度与视觉感染力度。表现手法看似具有感性的、形象的特征,但从本质上来讲,表现手法的设定是理性的、逻辑的思维,画面存在即有理性的涵义。
表现手法的呼应与协调。画面中主体视觉形象采用何种视觉语言,次要视觉形象即可以采用相同或相似的视觉语言与之相呼应。若是花面图形形象部分以绘画、肌理语言为主要表现手法,在辅助、补充的文字、图形部分即可以采用绘画、肌理的表现手法与之相呼应,会增强作品表现力与和谐性,这种呼应关系就是协调画面表现的一种方式;若是采用光滑的图形字等,就会削弱画面整体传达的力堵。表现手法的呼应与协调犹如一个种群形成的大家庭,老少和谐共处;若是在这个种群里面闯入其他种群的物种,则这个种群就会骚动起来,产生不和谐因素。因此,表现手法的补充、点缀是以画面整体和谐为原则的,主体采用何种表现手法的对比,点缀就采用相同或相似的表现手法与之相呼应,使之成为和谐融合的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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